青光镇青光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3〕73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3〕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青光镇青光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建设交通委关于飞翔路(北辰西道-欢乐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立项的批复》,用于青光飞翔路(北辰西道-欢乐道)道路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土地面积约7.5274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6月28日,由青光镇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6月25日至7月6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26393437)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