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镇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3〕11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3〕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张庄镇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23〕4号),用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飞地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内的土地,面积约为0.064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12月6日,由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26393437)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