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镇高庄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北辰区补〔2024〕第02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
北辰区补〔2024〕第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拟征收大张庄镇高庄村集体土地0.9272公顷(合13.9080亩)。北辰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北辰区〔2023〕第80号),因地类分类进行调整,涉及《征收土地情况确认表》、《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中拟征收土地现状发生变化,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 |
原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原征收土地面积(亩) |
调整后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调整后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9163 |
13.7445 |
0.7105 |
10.6575 |
其他农用地 |
0.0109 |
0.1635 |
0.2167 |
3.2505 |
总计 |
0.9272 |
13.9080 |
0.9272 |
13.9080 |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无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永丰道(工业项目5)地块项目勘测定界图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2639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