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街镇郎元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4〕11号)

发布日期:2024-02-27 09:05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字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双街镇郎元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九园公路北侧的土地,面积2.933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31日,由双街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228日至312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86988992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227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