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镇高庄村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北辰区补〔2024〕第09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充公告
北辰区补〔2024〕第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张庄镇高庄村集体村集体土地8.3961公顷(合125.9415亩)。北辰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4月3日发布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北辰区〔2024〕第18号),因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的安置农业人口进行调整,涉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中征地补偿安置发生变化,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安置方式及安置人口数
调整前
调整后
安置方式
安置人口
安置方式
安置人口
社保方式
不涉及
社保方式
1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无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北辰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资源科,联系电话:2639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