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街镇郎元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4〕1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双街镇郎元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地铁4号线北段(小街站-河北大街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9〕487号),用于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北辰段朗园站)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一号路、西至:运河宸院朗韵园、南至:九园公路、北至:津霸线,面积为0.420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4年2月4日,由双街镇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1日至2月1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江道39号 邮编:300400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26393437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