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镇刘马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北辰区征告字〔2024〕84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张庄镇刘马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正在报批的《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地铁5号线终点站周边区域新颜道(双立路—津武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辰审投〔2018〕155号),用于新颜道(双立路—津武路)道路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北至:/,南至:/,西至:规划双立路,东至:现状津武路,范围内的土地,面积约0.252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2月10日起,由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大张庄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江道39号 邮编:300400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26393437)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