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信息(202406)

发布日期:2024-07-16 15:1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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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1.城市道路占用费标准:见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
(1)经营类棚亭0.3-1.4元/日·平方米
(2)维修类棚停0.2-0.6元/日·平方米
(3)经营摊点0.2-0.8元/日·平方米
(4)维修摊点0.1-0.4元/日·平方米
(5)邮亭报亭奶亭0.1元/日·平方米
(6)副食、食品、饮食门前售货0.1元/日·平方米
(7)堆物堆料0.3-0.5元/日·平方米
(8)工程占路0.2元/日·平方米
(9)机动车存车场0.04-0.12元/日·平方米
(10)公共自行车存车处0.02-0.06元/日·平方米
(11)单位自行车存车处0.06-0.1元/日·平方米
(12)占路广告牌(M)0.4-0.8元/日·平方米
注:里巷、甬路按市场外标准减收50%。
2.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见津城管财〔2021〕121号
(1)快速路车行道656元/平方米
(2)主干路车行道585元/平方米
(3)次干路车行道543元/平方米
(4)支路车行道470元/平方米
(5)里巷道路180元/平方米
(6)人行道(沥青砼)128元/平方米
(7)人行道(水泥砖)112元/平方米
(8)人行道(彩砖)159元/平方米
(9)水泥砼车行道216元/平方米
(10)水泥缘石25元/米
(11)双色彩砖人行道135元/平方米
(12)水磨石彩砖人行道170元/平方米
(13)水磨石侧石80元/米
(14)水磨石侧卧石100元/米
(15)石材路车行道973元/平方米
(16)石材路人行道682元/平方米
(17)石材缘石94元/米
(18)石材侧石143元/米
(19)人行道(环保型砖)159元/平方米
(20)环保型侧石54元/米
(21)罩面(细粒式改性沥青砼4cm面层)83元/平方米
(22)罩面(细粒式沥青砼4cm面层)73元/平方米
注:凡未列入项目的设施挖掘修复按实际发生确定。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内和冬季确需挖掘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
缴入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财办税〔2020〕13号
《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天津市外环路管理规定》
津政发〔1981〕231号
津政发〔1999〕59号
津政办发〔2011〕84号
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
津发改价费〔2020〕90号
津财综〔2017〕139号
津财综〔2020〕39号
津发改价费〔2012〕339号
津城管财〔2021〕121号
津城管公用规〔2022〕3号
津公用规〔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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