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冬季湿扫作业防冻剂项目 (项目编号:YSZC-2021-00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17 16:2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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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冬季湿扫作业防冻剂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C-2021-009

项目名称:冬季湿扫作业防冻剂项目

预算金额:1250.0万元

最高限价:12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2501,250其他化学制品采购袋装固体氯化镁5000吨,要求能够自发热,氯化镁纯度大于98%,相对融雪化冰能力大于90%,固体水分小于5%,水不溶物小于5%,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低于50,冰点低于-10度,袋装粉剂易溶解(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要求固体氯化镁颗粒直径≦0.5mm)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化工产品生产或销售;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近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0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护照、驾照、户口本等证明);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护照、驾照、户口本等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7日到 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 tjgp.cz.tj.gov.cn或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延吉道119号

联系方式:26392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联系方式:022-59009088-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薄政楠

电 话:022-59009088-201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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