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29 14:05 来源:北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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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综合报告

一、我区国有资产总体基本情况

我区国有资产按照企业(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等4类进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2021年末,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监管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70户。资产总额1096.71亿元,负债总额824.86亿元,所有者权益271.85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我区现有国有性质融资担保公司2家,分别是天津北宸科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天津惠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共计2.9亿元。截至2021年末,担保公司累计资产总额4.67亿元,负债总额1.13亿元,资产负债率24.19%。累计在保余额3.14亿元,累计代偿余额2.3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资产总额356.39亿元,负债总额为232.93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23.46亿元。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总量情况

北辰区土地面积47575.25公顷,根据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国有土地面积18598.87公顷,湿地251.71公顷、耕地503.37公顷、种植园用地174.24公顷、林地991.03公顷、草地301.89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108.84公顷、工矿用地3718.28公顷、住宅用地2843.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29.17公顷、特殊用地406.8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55.5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232.97公顷、其他土地181.60公顷;矿产资源方面,共计矿业权16个,其中采矿权10个、探矿权6个;森林资源方面,现有林地5066.74公顷,其中,乔木林地736.26公顷、灌木林地5.2公顷、其他林地4325.28公顷,第九次全国一类清查报告显示,我区森林覆盖率为14.13%,活立木蓄积22.98万立方米;水资源方面,我区现有一级行洪河道7条,总长度105.97千米,二级排沥河道有9条,总长度126.56千米,小型水库有大兴水库、永金水库两座,总库容1686万立方米(经区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同意,该两座水库功能已降级为坑塘水面)。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是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北辰区“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北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截至2021年6月初,全区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比我市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前了3个月,在各区中第三个实现任务“清零”;截至2021年12月底,共指导22家党政机关劣质低效企业完成出清工作。

二是落实区委有关国有资产和国企改革方案。建立健全董事会机构设置,制定《北辰区区管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为两家一级公司共选聘6名外部董事,率先在全市各区中实现一级公司外部董事占多数、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已100%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积极探索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工作,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经理层成员5名,在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等全国40余家主流媒体广泛宣传,起到了推动国企改革和宣传北辰发展的双重示范效应;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制定《北辰区2021年国有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是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国有资本结构。制定区管企业分类实施意见和分类名单;修订《天津市北辰区区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天津市北辰区区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方案,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北辰“智慧国资”监管平台项目全面运行,2021年3月底,在全市各区率先完成与市国资委平台连接,6月底11个模块上线测试,11月提前完成项目验收,实现监管环节前移,为国家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提供了保障。

(二)我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是贯彻落实担保政策法规,积极带动就业。金融企业严格按照《担保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工作,接受市、区金融部门监管。立足政策性担保公司定位,积极服务区内中小微企业,目前惠辰担保公司积极承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切实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

二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金融企业按照国企改革方案要求,分阶段积极推进改制工作;以资本保值增值、控制风险、服务企业、诚实守信、平等自愿为经营原则,区内注册成立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的生产型、科技型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发挥了良好的平台作用,促进了北辰经济快速发展。

(三)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是以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我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2021年初印发《北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津辰财发[2021]3号)和《北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津辰财发[2021]4号),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是持续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8号),自2020年至今,连续三个年度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综合报告编制工作。

三是配合推动非办公不动产处置工作。持续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盘活工作要求,配合区机关事务局完成北辰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国有非办公不动产处置工作。进行全区非办公不动产数据统计,对待出售房产进行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建立台账,助力房产盘活处置工作。

(四)我区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与成效

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自然资源保护监管政策。先后研究制定《北辰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北辰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北辰区“撂荒地”工作协调机制》等文件;严格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持续推动落实土地领域“一本账”涉及历史遗留违法占地及其他分项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整改违法用地8297亩;全面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情况对接、整改落实工作;抓好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纳入重点督办典型问题清单的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通过国家、市联合督导组现场检查验收。

二是以国土规划、生态管理为依托,完成重点领域工作。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2021年完成了区域协同与产业创新发展等6个专题研究工作,基本构建起了“一心三片,三轴两带”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形成了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方案,编制完成《北辰区村庄布局规划》,为科学指导城镇建设保驾护航。完成《北辰区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十四五”规划》、《北辰区中心城区道路及人行系统专项规划》、《北辰区重点地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年,100%完成我市下达造林350亩任务,植树2万余株,推进镇村养管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持续对我区1.04万亩重点生态林开展涂白、除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多项管护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和督查监管机制,实施机井封填“三大战役”,38眼无证地热井已经全部清理整治完毕。

三是持续保障土地供应、力求土地出让出实招。切实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围绕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对2009年至2018年已批征项目,逐宗分析处置,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2公顷,处置土地资源利用清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中的闲置土地6宗。全年完成42个项目的征转审批,面积332.11公顷,确保“大项目”“好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年共使用扶贫指标70.39公顷,统筹指标68.95亩,保障了京滨高铁、地铁四号线、示范镇、产城融合示范区等重点基础设施、民计民生项目落地。全年我区公开出让土地21宗,共计169.29公顷,出让金104.35亿元;划拨土地60宗,238公顷。

四是改革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推进“用地清单制”改革,用地管理全面完善;优化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工作,提速审批服务和不动产登记体系建设,全年共办结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类行政审批581件,其中通过以函代证及承诺制审批办理规划审批22件,全方位深层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业务事项工作措施(试行)》、《北辰区工业用地分割(合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不动产登记全面提速,积极推进一窗受理、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全年累计办理各项各类不动产登记81364件,打印存量房屋买卖协议5350件,以人性化服务、精细化治理扎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我区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处置,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国土规划制度建设和生态环境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国有企业改革效能未充分释放,自主经营主体意识不强。虽然我区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贯彻落实,建立了一系列国资监管制度,但在企业间作用发挥不均衡,改革成效还不凸显。只产生了“物理反应”,没有产生“化学反应”,国企改革的效能没有充分释放出来。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其经营管理事项应按出资人职责自主决策。

二是金融企业组织架构不完善,缺乏专业管理人才。金融企业无法自主招聘,综合和信贷业务等专业性较强的部门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存在管理风险;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三定方案要求,目前除经理、担保业务员和会计外,其他岗位均存在兼任情况,专业人才亟待充实。

三是行政事业性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不够充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性有待提升,资产实际使用状态与系统管理状态往往缺乏一致性。各单位闲置、低效资产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统筹,历史遗留的低效货币类资产存量较多,难以消化。资产盘活利用不够充分,在“以存量资产化解存量债务”、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

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规划引领作用不明显,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存量较多。我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与各街镇已有建设项目和建设需求存在较大缺口,耕地面积也存在一定规模的缺口。区内土地资源整体统筹还有待健全,历史违法用地存量较多,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仍有待提高。开发方案从编制到实施以及收口还缺乏系统谋划,征地与拆迁、出让、建设的节奏不够吻合。

四、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措施及思路

一是加快国企改革步伐,完善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一企一策”改革,以“优国企、防风险”为战略目标,厘清政企边界、规范公司治理、优化组织结构、压缩企业层级、提升运营效益。深入推行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优化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强化国企财务刚性约束,加强资产负债分类管控,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二是发挥政府部门监管职能,优化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加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执行意识,从层次和时效两方面不断完善和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度,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政策性担保公司支持力度,降低企业信贷门槛、降低担保服务收费,为区内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信贷支持力度等社会效益指标作为考核评价依据。

三是结合闲置资产整治专项行动,推动资产有效盘活利用。按照财政部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严格规范资产年初预算审核标准、岗位具体职能和操作流程,从预算环节加强资产管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闲置资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将闲置房产等固定资产和低效货币类资产进行系统梳理、分类,制定相应盘活措施,通过解决历史遗留、转变用途、市场化运营等方式,推进盘活处置进度。

四是守底线抓落实,优化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夯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探索推进全域综合整治,尽可能为实现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创造条件;合理配置计划指标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指标,对于民计民生、基础设施、产业用地等重点项目优先安排计划指标,确保项目落地,提速项目建设。依据《北辰区历史遗留违约竣工项目处置方案》,督促各镇街、开发区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好城市更新在规划、土地、融资等层面的政策定位,有力有序推进北辰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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