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北辰区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报告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240家行政事业单位,3,368,285.44万元,较上年减少4.24%;负债总额2,149,035.19万元,较上年减少6.4%;净资产1,219,250.25万元,较上年减少0.18%。
1.资产分布情况。我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602,919.89万元,占17.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765,365.55万元,占82.1%。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2,219,840.04万元,较上年减少6.43%,占资产总额65.90%;固定资产296,498.25万元,较上年减少7.93%,占资产总额8.80%;在建工程17,323.71万元,较上年减少37.55%,占资产总额0.51%;长期投资1,771.5万元,占资产总额0.05%;无形资产10,692.34万元,较上年增长10.69%,占资产总额0.32%;公共基础设施820,974.33万元,占资产总额24.37%;政府储备物资1,007.76万元,占资产总额0.03%;其他资产174.66万元,占资产总额0.01%。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房屋和构筑物204,545.8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8.99%(其中,房屋191,023.1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4.43%);设备73,886.94万元,占24.92%(其中,车辆7,076.05万元,占2.39%,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18,664.54万元,占6.29%);文物和陈列品51.62万元,占0.02%;图书和档案6,686.63万元,占2.26%;家具和用具11,326.52万元,占3.82%;特种动植物0.66万元。
(二)配置使用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我区配置固定资产30,180.03万元(账面原值,下同)其中,房屋和构筑物5,954.78万元;设备22,580.06万元;文物和陈列品2.37万元;图书和档案294.37万元;家具和用具1,347.78万元。配置无形资产2,886.53万元;配置在建工程11,567.39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我区自用固定资产618,093.1万元,其中:在用616,736.17万元;闲置486.97万元;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869.96万元。自用无形资产18,116.95万元(原值,均为在用)。出租出借资产4,083.46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2023年度新增出租出借资产341.06万元,较上年增长8.35%。对外投资总额1,771.5万元(全部为长期股权投资)。
3.资产处置情况。我区处置资产4,712.21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固定资产4,644.24万元;无形资产67.97万元。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145.90万元;无偿划转898.44万元;对外捐赠22.31万元;报废3,631.21万元,;其他方式14.34万元。
4.资产收益情况。2023年度,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资产收入总计855.3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415.93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439.43万元。
(三)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我区土地账面面积375,506.23平方米,账面原值40万元,使用状况全部为在用,该土地资产为区委党校现办公地址土地使用权。
2.房屋资产情况。我区房屋账面面积1,063,281.53平方米,账面价值259,760.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283,919.35平方米,占房屋的26.70%;业务用房面积617,495.57平方米,占58.07%;其他用房面积161,866.61平方米,占15.22%。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029,761.16平方米,占96.85%,出租出借18,646.42平方米,占1.75%,闲置9,037.42平方米,占0.85%,待处置5,836.53平方米,占0.55%。本年度新增账面面积11,957.58平方米,账面原值5,843.67万元;本年度处置账面面积4,715.60平方米,账面原值513.52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我区车辆账面数量1,068辆,账面原值29,346.30万元,账面净值7,075.60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057辆,占98.97%;待处置11辆,占1.03%。本年度新增车辆2辆,账面原值45.74万元。
4.在建工程情况。我区账面在建工程17,323.71万元,其中,在建13,212.19万元,占76.27%,已投入使用4,111.52万元,占23.73%。
二、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区级资产管理配套制度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进一步规范、指导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市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北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北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完善区级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与区教育局联合印发《北辰区教育教学设备配置预算标准》。
(二)落实考评要求,健全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机制
完善对区级部门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北辰区2023年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国有资产配置、资产年(月)报编制、资产核实清查和资产处置程序执行等。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按照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要求和区级通用资产配置、专用资产配置标准,进行国有资产新增配置预算审核,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防止国有资产超标准配置;规范国有资产报表编制,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与年度部门决算同口径数据一致性,提升资产月报数据及时性、准确性。
(三)夯实基础管理,推进与预算一体化业务整合进程
落实财政部、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有关部署要求,完成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员开展系统操作线上培训,讲解标准化整合修订后的资产卡片管理、资产配置、处置变动、存量查询等,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一体化业务整合进程。
(四)坚持制度执行,持续贯彻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制度
学习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函[2019]2号),落实本级政府向人大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促进人大监督联网分析应用,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加强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将收入支出、直达资金、政府债务、资产负债表等纳入人大监督联网数据查询。在日常工作中,已实现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专项报告、资产月报季度表联网监督,推动业务数据共享,科学分析,提高监管效率,为联合监督提供数据应用有力支撑。
(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加快在建工程转固
学习贯彻《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加快办理具备转固条件的竣工项目转固、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转固基础工作、积极推动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北辰分局重点项目、区卫健委基层单位、区总工会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准则规范,推进区水务局基层单位在建工程转为水利、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区城管委供热、环卫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于2023年12月底前规范入账,全年累计新增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原值3.93亿元;规范调整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科目,累计金额0.64亿元。
(六)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全市开展关于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重点领域问题工作要求,落实资产领域,特别是资产处置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注重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结合审计报告中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发现问题线索,同步推进财政管理问题整改进度,提升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质量。
(七)落实市区两级重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
按照《北辰区闲置资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天津市北辰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经北辰区2022年12月7日第31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辰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天津瑞沣投资管理公司以市场评估价购买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企业闲置房产,统一市场化运营。2023年度成功交易18处,已上缴区财政资产处置收入11714.86万元;瑞沣公司贷款融资7700万元,实现出租收益551.07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系统嵌入一体化进程有待推进
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与我区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嵌入、整合,年度预算和调整预算新增资产配置审核过程中,对预算单位资产存量查询、对照效率不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日常监督有待强化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结合不够紧密,监督方式有待调整优化;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关“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盘活进展缓慢”等问题常态化提示有待强化。
(三)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盘活路径有待拓宽
随着近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进程,存量资产盘活的口径需进一步拓宽,不限于闲置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瑕疵资产有待进一步理清。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举措
(一)落实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结合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提示相结合,加大资产管理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优化资产管理、执行处置程序。通过制定《北辰区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工作常态化提示机制的通知》(津辰财会发[2024]3号)文件,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进展缓慢”等问题进行常态化提醒,优化监督方式,及时纠偏、推动落实。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资产管理嵌入一体化业务进程
按照市财政局统一工作安排,积极推动我区资产管理与预算一体化进行业务整合,研究系统嵌入端口路径,加强预算管理对资产管理的约束,严格审核把关新增资产,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从源头上实现资产合理优化配置,对资产进行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提升财政工作质效,助力资产管理领域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闲置、存量资产工作部署,加大资产盘活力度
按照市级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盘活方案要求,将闲置资产与存量资产盘活进行有机衔接,印发《北辰区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存量资产月报,分类摸清资产底数,实行动态管理;挖掘除闲置存量之外的资产,进一步增补完善统计要素,探索打包出租运营路径。积极推进我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等房产盘活处置,开展专题调研,疏通盘活路径,通过面对面的研究讨论、现场“把脉问诊”,搜寻历史遗留资料线索;在解决瑕疵资产问题、拓宽盘活路径、实现存量效益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优化资产资源配置、尽快实现盘活增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