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北辰区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现将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情况。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主体涵盖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代理记账机构等。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5人(本年度新申领执法证人员共3人),监督人员1人;年度履职率100%。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本年度办案量与上一年度类似,主要为重点领域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内部控制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
4.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我局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我局2024年度财会监督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5、规范非现场执法情况。目前我局不涉及使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开展执法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三项制度”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抓手,依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使用规范性执法文书。重大执法决定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提高执法质效和公信力。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以区委财经委名义印发《北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开展6个重点领域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四个严禁”专项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等工作。
二是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印发《北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的通知》(津辰财会发〔2024〕6号)。选取6家行政事业单位,即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瑞景街道办事处、天津市北辰区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天津市九十二中学、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人民政府开展内控检查,发现制度建立层面和执行层面共性问题8个,向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印发《北辰区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津辰财会发〔2024〕7号)。对北辰区2家国有企业、4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按照程序进行查前公示、发送检查通知、送达回证,开展实地检查、并限期整改。
四是做好代理记账年度备案、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区内代理记账机构开展年度备案工作,并形成行业分析报告。对我区所管辖的部分涉及代理记账服务的企业开展“无证经营”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发现无证经营中介机构1户,并进行约谈行政处理;落实中介机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对整治范围内其他代理记账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把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摆在突出位置。本年度结合本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并完成本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公共法及专业法培训。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质量亟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工作过程中,有效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的招法不多,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尤其是法律专业知识储备方面,法律素养和专业性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门沟通有待加强。近年来,为落实财会监督等有关要求,我局积极促进人大监督联网分析应用,建立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监督协同、成果共享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凝聚监督合力。但各项监督之间没有进行充分协调互通,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上衔接性较少,对信息和资源利用率较低。协调融合不充分,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责,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工作职能,创新法治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应用的结合,不断开拓工作视野,全面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二是按照《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其适用规则》要求,规范我区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逐步实现制度标准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财会监督与司法监督等监督体系贯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构建协调、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四是做好区级财会监督执法计划,切实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性和规范性,有效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不断规范执法各个环节的严谨性、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