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津辰财采〔2023〕2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财综[2020]57号)、《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2]51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津财综[2022]45号),我们制定了《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区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