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天津市天外大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8-24 19:08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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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外大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

你校《天津市天外大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住宿费核定的申请》已收悉。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津发改规[2018]2号)及《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3年招收新生起,核定天津市天外大附属北辰光华外国语学校学费最高限价为:学学费每生每学年9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9400元。学校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学生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超过政府最高限价确定学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上述规定自2023年秋季开学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三年。

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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