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1-01-29 18:05 来源:北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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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人事编制、档案、保密、党务、宣传、精神文明、普法宣传教育、办公用品采购领用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拟订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意见。承担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推进国企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党组织决策前置程序,负责指导督促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普法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考核监督科

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宏观调控,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承办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承担企业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及相关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缴纳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监督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工会等工作。


主要职能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政府出资的企业国有资产,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三)承担监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对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四)负责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依据经营业绩结果和有关规定,提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意见,对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宏观调控,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负责研究提出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区属国有企业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区属国有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发展规划、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六)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工作。

(七)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及相关工作。组织区属国有企业缴纳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区属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区属国有企业运行状况,建立和完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承担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制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区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组织实施企业落实财务管理制度。

(九)负责本系统企业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指导国企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行清单式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十)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党组织决策前置程序,发挥党组织在履行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监督各环节的领导核心作用。

(十一)负责指导督促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普法教育、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十二)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四风”问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履职行权的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巡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和追究问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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