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13:55 来源:北辰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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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工作提示》相关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现将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批示精神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昊君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举办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专题作为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把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列为我委领导干部教育必修课,每月组织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我委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以牢固的法治思想为统领,把我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批示要求

区国资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继续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这一重点,以管资本为改革方向,对监管企业进行尽调,拟定《天津市北辰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区属国企改革配套文件,为依法治企搭建国资监管“三层架构”模式、推进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本机关职能

优化区国资委行政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制度。2022年对《北辰区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2020年版)》《天津市北辰区国资监管负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天津市北辰区国资监管负面清单》。

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我委积极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明确政府与国有企业职责边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功能定位,培育核心竞争力。立足充分调动企业动力活力,健全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热情,加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立足管资本为主,把握好持续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深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全面加强区管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结合《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推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丰富完善学法内容,推进企业合规建设。一是,区国资委组织一级、二级监管企业参加国有参股企业管理规范会议,对国有参股企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二是,邀请市国资委董事会工作处处长为区管国有独资公司就董事会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培训。三是,举办2022年国资国企年轻干部培训班,邀请北京大成(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国资国企青年干部开展依法治企、合规经营的普法讲座。同时,安排国资国企法务人员、公司律师参加市司法局相关的统一培训。 四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进企业”等普法教育活动,受到职工的积极响应。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区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合规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区国资委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规性、科学性,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国资监管政策文件,做到凡定制度必法审。今年我委印发《天津市北辰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等相关监管类规范文件,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和经营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此外,我委对下属企业采取清单式管理和动态式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管事项进行及时修改和完善。同时,定期开展文件清理,保证国资监管制度的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区国资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按规定完成决策事项。本机关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细化和完善相关集体决策流程,呈报“三重一大”议题前,逐级履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的规定,加强对涉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把关。在集体讨论以及开会讨论提出决策建议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及时经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五)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国资委在日常工作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

(六)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1. 提升法治政府能力水平

一是区国资委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题作为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以及党内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列为我委领导干部教育必修课。截至2022年组织相关内容中心组专题学习及机关干部学法共计14次。以牢固的法治思想为统领,把我委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区国资委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已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每月进行学法计划的下发,并要求本机关内所有在编人员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定期举行学法用法成果检测。根据每月不同的法治热点,对学法计划进行精心安排,特别于2022年5月即《民法典》通过两周年之际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除组织本机关全体干部集体学习《民法典》条文外,还采取微讲座、普法动漫等方式进行多样化学习。

三是区国资委积极推动形成机关内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大家权益的氛围,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在12月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中,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开展宪法进机关测试答题的活动。以参与测试的契机,我委机关干部围绕题目展开积极讨论,提出日常学法中的问题,群策群力积极寻找解决方法。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意识,我委结合日常工作的关联性,为明确行政类案件审理的审理程序,选择“(2021)鲁15行终404号不履行职责”案进行旁听庭审活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的领导干部围绕庭审中反映的被诉行政主体是否具有实施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作为行政机关在举证、质证环节中如何应对等问题展开积极讨论,极大提高了我委领导干部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转化效率。

2.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其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聘请天津昊哲律师事务作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天津)律师事务所作为国企改革专项法律顾问。开展公职律师业务,制定《公职律师管理规定》,现有单位公职律师1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不够深入,主要原因是党委会在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只停留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文件传达学习上,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深刻地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二是对下属国企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监督不够,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深度不够,活动形式单一,宣传效果有限。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国资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2022年,我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消化吸收,将会议精神积极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在区国资系统中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国资国企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国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2022年,主持中心组专题学法9次,机关干部学法5次。按时完成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内容,考试合格。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组织制定落实普法清单。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宣传和应对防控新冠疫情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思维底线和行为习惯。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向区国资系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依法治企工作方针,我委主要负责人组织安排国资国企系统2022年度年轻干部培训班,邀请我委的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为系统内广大年轻干部讲解国企经营管理中常用的法律知识。此外,积极组织我委公职律师参加集中培训3次,学习最新修订的法律知识,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区国资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第一,持续完善国资监管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国资监管政策文件,对本年度突出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并根据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政策性指导,完善规范性文件。同时,定期开展文件的修订与清理工作,保证国资监管制度的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进一步开展法治宣传。推动区属国企法治建设,将企业法治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在做好本机关通过学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的同时,督促下属企业领导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经营守法。
第三,加强国资政策法规培训。不断强化所属企业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学习,真正做到心中有法、办事依法、经营守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企业。

抄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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