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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09:33 来源: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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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54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未产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组织管理情况

区合作交流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区合作交流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责成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五)平台和载体建设情况

常态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更新机构信息1次。

(六)监督保障

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确保内容信息合法合规。坚持巡网制度,认真查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及时发现和纠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合作交流办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完成各项任务并且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新政策、新要求不及时,相关政策法规掌握不牢二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不够。在今后工作中,合作交流办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公开、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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