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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09:34 来源: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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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5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未产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区合作交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责成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对已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规范。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核”的职责,先审后发、多次校对,确保重要表述、领导人信息等规范准确,不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不良影响的敏感信息,杜绝断链、错链和错别字的出现。

(五)监督保障

落实《值班读网制度》,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巡检,及时发现存在发布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力量薄弱。除了1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干部外,其他干部普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下一步,区合作交流办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纲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内容全面完整,及时规范。针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业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实操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辰区合作交流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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