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举办“拒绝校园暴力,创建和谐校园”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6-12-08 00:00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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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宣传宪法精神,落实国务院、最高法院、教育部颁布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通知和指导意见,面向全体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12月2日由北辰区教育局、北辰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北辰区司法局共同主办,天津市青光中学承办“拒绝校园暴力,创建和谐校园”暨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区教育局副局长刘家焕,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庆余,区司法局副局长马勇,青光镇副镇长李靖,天津市青光中学党委书记、校长冯宝英以及全区中小学德育干部和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活动。

在开展拒绝校园暴力,创建和谐校园系列教育活动中,天津市青光中学以素质教育拓展为依托,排演了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模拟法庭。通过庭审情景再现,教育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区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查科副科长、青光中学法制副校长潇湘为学生做法治教育课。告诫学生要学会守法用法,增强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 青光中学校团委学生会主席聂宏娜同学代表全区学生发起“知法、学法、守法”倡议。最后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庆余同志做了关于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拒绝校园暴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重要讲话。

通过此次活动,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会得到全面提高,会进一步促进平安、和谐校园的落实和开展。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学生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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