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2-07-11 14:5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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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受理高峰期(7月19日到9月10日)

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对象: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申请地点:北辰区学生资助中心(北辰教育中心1504室)

受理时间:7月15日——9月底

4.贷款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区,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5.共同借款人条件:原则上为父母,户籍在本区,非父母时年龄为18-60周岁(可适当延长)。本人没有未结清的开行助学贷款。

6.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为100的整数倍)。申请的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7.贷款期限:原则上“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8.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LPR5Y减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9.贴息和宽限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还本宽限期“5年”,宽限期内借款人仅需偿还贷款利息,不需偿还贷款本金。

10.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人书面承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11.首贷申贷材料:首次贷款需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办理。

① 学生身份证原件;

②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③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学信网证明)原件;

④《申请表》原件;

⑤ 户口簿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薄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12.续贷途径: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sls.cdb.com.cn) 网上续贷或现场续贷

13.现场续贷申贷材料:

只需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① 办理人本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②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

①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②所有学生的续贷声明不再需要其所在高校审核,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查续贷申请时一并审核。

14.贷款流程:

①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sls.cdb.com.cn),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③携带申贷材料,按要求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④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15.还款规则:

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负担自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

11月1日(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

12月20日之前,(合同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还款。

登录支付宝网页版,直接在发放贷款的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在支付宝手机支付宝APP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使用在线还款功能。

16.提前还款:

完成提前还款申请后,借款人在还款日前可随时使用支付宝“助学贷款还款”功能或支付宝生活号进行还款。

提前还款时利息计算规则:1-9月及12月,每月15日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10-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均计算至12月20日。

如果提出申请后,没有完成提前还款,不记做逾期,可通过次月1日之后重新申请提前还款

学生当月有应还本息未还,无法申请提前还款。

借款人在毕业当年需要8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全部结清才可无需自付利息。

17.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高校老师在系统内审核并打印《毕业确认表》交给学生。无论是否归还贷款均需在离校前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18.学生在线系统注意事项:

①访问学生在线系统时,网页提示“安全证书”错误怎么办?

点击“继续浏览此网址”即可(IE浏览器版本不同提示稍有区别)

②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

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号直接登录系统。

③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④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每年在线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19.2022年最新政策解读:

2022年5月27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1)计算周期:本次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及征信调整按2022年计息周期计算,即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0日。

(2)利息免除:①免除今年新毕业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利息,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②借款学生无需提出免息申请,开发银行将自动免除相关利息。③2022年内完成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不收取计息周期内产生的利息;已收取的利息将于年底前予以退回。

(3)本金延期偿还:①对今年新毕业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助学贷款本金,经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征信系统。②学生需在偿还日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本息延期偿还,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20.现场办理要求:

(1)为避免人员过度聚集或因等候时间过长,面签工作采取预约形式进行;

(2)区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将按照学生自行填报系统中的联系方式,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通知本人前来办理;或学生拨打联系电话提前预约;

(3)面签时,请做好防疫: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4)不建议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疾患史者以及70岁以上严重老年基础病人员到中心面签;

(5)面签不接待饮酒人员;

(6)学生办理完贷款业务,务必查验所带各种证件是否齐全。如已走后发现证件缺失,本中心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询中心。办公电话:2687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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