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22 15:0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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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天津市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强化公益普惠。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按照市教委和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和结构,巩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

(二)坚持依法依规。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北辰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幼儿园要秉承周边社区(村)房户一致者优先的原则并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加强信息公开,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原则上以北辰常住适龄幼儿为主要招生对象,非北辰户籍也可报名。

(二)2025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对象为: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的形式,具体要求以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家长严格按照简章要求进行报名。

(二)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工作方案要求进行验证核实,按房户一致者优先由近及远的原则录取。

(三)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需提供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招生时间

(一)公示招生简章时间:2025517-523日,各幼儿园在门前显著位置张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20255月24日,5月25日9:00-16:00,具体要求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准

(三)报名信息分类验证时间:2025年5月26日-5月27日。

五、具体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成立以教育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幼儿园招生工作,研究和决定幼儿园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园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相关规定。区教育局充分调研摸底,优化资源布局,确定招生园所,做好招生计划,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园信息管理。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幼儿园要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考试、严禁乱收费、严禁门口排长队。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幼儿园招生和办园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办园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三)加强信息公开。“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2025年天津市北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招生幼儿园名单。在“天津北辰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简章,为家长提前了解招生政策提供便利。各幼儿园要将招生简章张贴在门前显著位置(不少于7天)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增强服务意识。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加强相关人员培训,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各幼儿园保证咨询电话畅通,对家长疑问要进行有温度有耐心的解答,妥善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监督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天津市北辰区2025年招生幼儿园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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