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3 09:0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字号

2025年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附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已公布。现就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网上审核形式。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9251200前,将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扫描件注:制作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发送至邮箱sytjsyxx@163.com,邮件名称统一规范为:岗位X+姓名+准考证号。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考生须提供原件扫描版材料)

1. 附件1考生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2. 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空白处签名;

3. 本人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4.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相关学历及学位相关材料,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考生承诺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5. 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进行承诺(附件2);

6.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1)专技岗3英语教师提供专业八级证书;

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所须材料为必备材料,缺一不可,考生必须准备好所有材料,按照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要求提示的顺序,制作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以内,邮件名称统一规范为:岗位X+姓名+准考证号,如:专技岗1(中学语文教师)+张三+00000000,发送sytjsyxx@163.com

2.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后期任何时间发现上述问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责任;

3.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于2025929900前以邮件形式回复至考生发件邮箱,同时取消面试资格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随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若出现因考生手机空号、停机、关机等联系不到的考生情况,考生自负责任。

四、面试提示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及时在报名网站关注面试时间。

附件1:考生信息真实性承诺书.doc

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