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科技局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15 00:00 来源: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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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整改工作

 

区科技局按照《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津人办发〔2019〕40号)相关工作要求,深入研究,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对照检查内容和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优化政务环境

深入企业调研走访,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政策需求,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科技政策等风化面宣传和落实力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市、区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个性问题及时解决。对共性问题以座谈会、培训会形式进行对接,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组织区内80余家科技型企业到“超市”对接科技成果和高端人才,同时召开了“北辰区科技政策宣讲会”,邀请北京市技术市场协会和市科技局的专家进行天津市技术市场支持政策、科技成果转化、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宣讲解读。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和重新认定工作,4月11日上午,区科技局在万源龙顺庄园农博馆组织召开了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会议邀请市高企认定办讲解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工作安排,政策解读以及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并现场解答企业的提问。区内今年到期应重新认定和计划新申报的企业共计120余家参加培训。为深入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更好地做好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工作,7月25日上午,区科技局在科技成果超市组织召开了雏鹰、瞪羚企业评价办法政策宣讲会。市科技局资管处副调研员李青,科技信息所、科融集团、招商银行相关负责同志及时解读政策,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各镇开发区和70余家区内重点科技型企业参加会议。

二、对照职责,开展整改工作

认真逐条对照市人大方案检查内容,就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经查找我局未有涉企收费和保证金的问题。未发生规范性文件无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情况依照法定依据、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情况未发生违反通知中规定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责任的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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