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北辰区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委〔2019〕51号)要求,按照家庭农场自愿申报,镇、区推荐的原则,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和相关镇对照创建标准,对申报的家庭农场进行了材料审核。
天津市北辰区欣麟家庭农场、天津市北辰区志玲家庭农场、天津市北辰区禾园家庭农场、天津市北辰区聚鑫家庭农场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经营者素质较高,基础设施完备,生产相对稳定,经营规模适度,经营管理规范,生产产品质量较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明显,生态效益较好,信用信息良好。符合申报天津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条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
区级监督电话:2639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