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天津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5〕37号)要求,经主体自愿申报、镇级初步审核、区农业农村委综合评定后,确定支持主体名单和奖补金额。
天津市北辰区一禾家庭农场具备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等条件,符合申报天津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支持条件。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等支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择优采取奖补方式给予支持,奖补金额为5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
区级监督电话:022-26397130
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