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3:48 来源: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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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大局,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多角度开展农业执法宣传,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有效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有力维护了我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坚定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概况

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全面深入履行种植、畜牧、渔业、农机、农资、野生动物保护等农林领域执法职责,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49人次,检查农资、种植、养殖、动物诊疗、农机、水产养殖、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农林生产经营场所931家次,开展河道巡查巡护78次,开展森林及野生动物巡查巡护213次。无害化处理非疫病死亡生猪5112头,审核通过委托代销备案单和经营不分装备案单241份,备案审核通过品种近400个。2022年,共计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27件,罚款金额8.11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2245万元,罚没共计8.3402万元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部署要求,制定《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计划》,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国家、市区重要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着重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站位,强化勇担当、敢作为意识。二是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大讲堂”活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物防疫部分)》等重点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2022年共计组织开展12期“执法业务培训大讲堂”。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系统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公布《区农业农村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法律“三进”,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环节。紧盯“国家宪法日”“农民丰收节”“禁渔期”“爱鸟周”“春耕备耕”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执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重点宣传《宪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及种植、畜牧兽医、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技推广、农机监理、水产养殖、森林资源防护、野生动物保护等专业性法律法规。会同区司法局制定《北辰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采用自上而下、逐级审核的方式,完成我区9个镇74个行政村83户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认定工作。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注册申领公共法律及专业法律培训考试,全部26名人员完成培训,考试通过率达100%,并完成1名转正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二是规范执法人员着装。截至2022年10月底,新配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已全部到齐,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着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着装,树立良好执法队伍形象。三是强化执法决定公示。进一步理顺、规范“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三个平台的执法信息录入时效和内容,并组织开展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使用培训工作,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得以良好实施。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以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指导,按照《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检查种植业生产主体8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6人次,出动车辆83次。二是实施执法监督抽查,重点对放心菜基地、农业龙头企业、设施农业园区、家庭农场等蔬菜和水果进行执法监督抽查,重点治理品种“三棵菜”,开展监督抽查185批次,立案查处3批次不合格农产品案件,办结案件2起,1起尚在办理中。

(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一是落实监管职责,狠抓案件查处。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区域,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门店、乡村流动商贩等为重点监管对象,认真履行农资打假日常监管职责,严格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环节执法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91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448家次。立案查处农资相关行政处罚案件9件,罚没金额共计2.185万元。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协同联合作战。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北辰分局、区供销社等单位,开展“3.15”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6家次,发放科学施用肥料、农民购种注意事项、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农资打假相关宣传材料50余份。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资打假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对辖区范围内8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做好检打联动,依法严厉查处。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2-2023年度天津市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监督抽检种子6个品种、农药8个品种、肥料6个品种,风险监测抽检农药40个品种、肥料27个品种,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三)开展动物防疫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按照2022年天津市动物防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推进畜牧健康养殖和畜产品安全,全年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件27件,解决率100%。。一是严格饲养环节动物防疫执法,年初与养殖场签订承诺书,按照随机抽查加强对畜禽饲养场的执法检查,全年检查养殖场289场次,查处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从事动物防疫活动案件2起。开展农产品安全抽检,抽检鸡蛋27批次、牛尿4批次。二是严格调运环节动物防疫执法。完善跨省调运监管机制,利用“放心猪肉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可追溯系统”,及时接收61条跨省调运活畜禽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做好相关记录。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要求,开展生猪贩运运输备案登记工作,对符合我区备案条件的车辆进行政策告知和备案,全年备案生猪贩运车辆2辆。三是严格屠宰环节执法。对屠宰厂进行高频率检查,全年检查屠宰场40场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生产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的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开展突击夜查,抽检牛肉7批次。开展农产品安全抽检,鸡肉18只份、牛肉93批次、牛肝42批次。四是严格诊疗环节动物防疫执法。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无证诊疗经营、未经备案行医、违法诊疗、违法使用药物、未按规定处置动物及其排泄物和医疗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全年检查动物诊疗机构55家次,查处无证诊疗机构1家。

(四)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日常巡护。全年共出动人员581人次,重点检查鸟类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迁徙通道以及湿地、河流、鱼池、坑塘、林地等,检查点位899处次,未发现非法猎捕、毒杀、贩卖、运输、食用候鸟等违法犯罪行为,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等疫情。二是加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监管。我区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的场所共3家,全年开展检查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3家均未开展养殖活动。三是开展北辰区“2022清风行动”。区农业农村、公安北辰分局、区交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以及九镇、六街、郊野公园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229人次,车辆1756辆次,检查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经营利用场所、交通运输、口岸和沿海沿边地区等重点点位3814处次。办理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件,处罚金1500元。四是加强秋冬季候鸟迁徙保护。制定《北辰区2022年秋季候鸟迁徙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黑鸟市”执法检查,葡萄地、农田、林带及其它果园等重点区域联合巡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7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巡查车辆38辆次,拆除捕鸟网300余延米、拆除诱捕器15个、救助候鸟200余只。

(五)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加强行政许可事项适中事后监管。2022年我区林地上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事项59件,检查13件,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比例22%,检查结果全部合格;处于监管期的林地征占许可45件,抽查27件,抽查比例60%,检查结果全部合格。二是开展森林督查疑似点位调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下达我区森林督查点位28个,判读面积15.5064公顷,投入人员60余人次,进行覆盖外业调查,现场核实坐落位置、小班面积,收集变化原因佐证和拍摄现场照片,森林督查未发现为题。三是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开展天津市2022年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开展检查29次,其中联合检查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查处未按规定建立保存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违法行为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起。

(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职责。印发《关于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北辰区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压实责任,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全年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二是坚持多措并举,落实专项行动。开展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行动,在北仓、双街、小淀、大张庄及北辰郊野公园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清整行动1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河道清理人员50余人次,清理“三无”船舶20条,各类违规网具100件;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区12家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和13家经营利用单位开展监管检查19次,出动执法人员57人次;开展海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对北运河、永定新河、金钟河等重点水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联动。禁渔期期间共开展执法检查6次,其中联合行动4次,夜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行动,对我区7家水产苗种企业开展检查26次,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监督抽检样品53批次,风险监测抽检样品15批次,未检测出不合格样品;开展打击电鱼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对举报频繁、存在时间长、群众反映多的北运河、金钟河、丰产河、永定新河等水域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法律震慑力;开展专项巡查78次,其中晨查2次,日查73次,夜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187人次。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巩固舆论阵地。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和《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宣传,提高全民守法护法意识,自觉树立建设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理念,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渔业资源意识,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七)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强化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对我区10家农机合作社、1家维修网点和3家设施园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9人次,检查农机合作社37家次,检查设施农业园区13家次,农机维修网点2次,检查相对人29人,排查车辆102台次,下达责令改正12件,办理行政违法案件1件,罚款100元。二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重点排查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运输机组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拖拉机8辆、收割机3台,悬挂宣传标语4幅,发放安全宣传资料80份,发现1辆未悬挂牌照收割机。三是开展农机宣传培训工作。召开北辰区2022年度农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会,宣讲“三夏”开镰前的安全部署工作,为农机手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示广大农民时刻牢记农机作业安全第一,自觉遵守农机法律法规。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力度

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将始终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狠抓农业生产生活监管,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围绕重点领域,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权责清单,开展各领域农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次以上,严厉打击农业行政违法行为。开展包括农资打假、动物疫情防控、内河水域治理、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等在内的专项治理行动,多角度开展农业法治宣传,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有力维护北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提升农民法治素质,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执法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二)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1.执法培训工作。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将持续推进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持续提升。组织开展专业领域执法培训,学习农林领域相关法律条款适用、农村领域执法实践难点、农林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切实提高执法队伍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水平,确保全年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与此同时,加强对配套工作制度的解读和培训,提高农业行政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提高社会服务满意度,切实助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2.普法宣传工作。2023年,在履行好执法职责的同时,将持续加大向执法相对人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力度,尤其是在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中秋、国庆、禁猎期禁渔期等重要日期节点,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确保普法任务落地生根。一方面,通过对监管对象的普法宣传,增强其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其正确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另一方面,通过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农民权利意识与法律意识,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农业行政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中来,营造我区农业生产和野生动物保护良好氛围。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针对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谋划策、积极应对。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报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信息的知情权;二是在配备齐全移动执法记录设备基础上,遵循执法过程全记录标准要求,规范执法人员记录行为,实现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三是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工作的质量、效率,保障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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