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9 10:49 来源: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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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大局,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快推进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多角度开展农业执法宣传,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现将2023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组建天津市北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区农业农村委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数量26人,2023年度无执法人员流动变化。

2023年至今,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8件,对比2022年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7件,同比增长40.7%。案件数量增长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查处案件覆盖领域更为广泛,植物保护等以往零办案领域也有所突破。

2023年初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围绕《工作要点》精心安排部署,严格履职尽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不断夯实执法基础,全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完善执法制度,深入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执法资格管理,根据市总队及我市行政执法持证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度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全部26名人员完成培训,考试通过率达100%。二是强化执法决定公示,进一步理顺、规范“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三个平台的执法信息录入时效和内容,并组织开展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使用培训工作,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得以良好实施。三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启用市农业农村委公布的新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执法人员按照《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填写规范》的要求,对立案、勘验检查、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办案全过程进行记录,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严格落实新修订自由裁量,认真学习市农业农村委于今年修订印发的《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植物检疫部分)》等个7裁量基准,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予以参照执行,有效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二)认真履职尽责,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制定《北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关注农林领域危害群众利益的行政违法情况并予以坚决严厉打击,以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标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全面深入履行种植、畜牧、渔业、农机、农资、野生动物保护等农林领域执法职责,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42人次,检查农林生产经营场所947家次,开展河道巡查巡护68次,开展野生动物巡查巡护251次,处理12345投诉举报件100余件;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38件,罚没金额共计11万余元。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按照《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2023年,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1次,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大讲堂”14期,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重点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考试1次,检验执法业务培训实效,提高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

(四)推进普法“三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实抓细法律“三进”,推动加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监管对象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治理。开展农资打假普法宣传活动,召开重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执法培训会1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聚焦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爱鸟周”、“禁渔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到青光镇、西堤头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会2次;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召开北辰区农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会1次;聚焦“世界知识产权日”,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五)严肃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委不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考评,2023年以来共计开展案卷评查活动2次,重点从案件程序是否合法、卷内材料是否完整、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对案卷进行多角度、全方位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倒逼执法干部坚持标准、执行标准,以标准化催生新变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质效不高

行政处罚案件来源较为单一,多是其他部门线索移送和投诉举报,通过日常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线索较少,尤其是办理大案要案数量少,发掘违法行为主动性不够,线索来源范围局限性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多为专业技术人员划转,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基础的干部较少,尽管在执法支队组建后积极加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的提升,但依旧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学习内容也仍以条文为主,学习的层次停留在表面,学习深度广度不够,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及办案水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有差距

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距离上级工作要求仍有差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行政执法公示方面,部分执法人员仍然存在超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情况,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不及时。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2023年上半年市农业农村委发布新修订《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但还有部分执法人员沿用以往文书格式,没有及时修正。重大执法处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储备虽然达到5%人数要求,但法制审核人员水平差距较大,法制审核队伍整体能力较为薄弱。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着力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力度

区农业农村委将始终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权责清单,开展各领域农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次以上,严厉打击农业行政违法行为。开展包括农资打假、动物疫病防控、内河水域治理、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安全生产等在内的专项治理行动,多角度开展农业法治宣传,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执法保障,营造良好环境。

(二)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持续提升,组织开展专业领域执法培训,确保全年培训不少于60学时,切实提高执法队伍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水平。二是持续加大向执法相对人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力度,聚焦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确保普法任务落地生根。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上报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信息的知情权;二是完善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农业农村部对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再次进行调整,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体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新文书格式,及时作出调整,实现执法程序合法合规。三是强化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按照农业农村部对法制审核工作提出的新规定、新要求,把好案件前期的质量关,确保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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