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俊环诉天津盛世三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关于方俊环诉天津盛世三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决定书的公告
方俊环:
本委受理方俊环诉天津盛世三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计时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北辰劳人仲定字[2022]第12002号仲裁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申请人方俊环诉被申请人天津盛世三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本委于2022年11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独任庭),因申请人未按时出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决定撤回。
如你单位对津北辰劳人仲定字[2022]第12002号仲裁决定书不服,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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