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9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依法受理并为符合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咨询和人民调解服务;负责上报、转办、转送投诉举报案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内设1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事业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计 1 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36,938.87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9,609.56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36,938.87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53,469.81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根据预算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收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6,572.57元,占99.99%;其他收入366.30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36,938.87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79,609.56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压减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57,608.87元,占59.84%;项目支出1,179,330.00元,占40.1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36,572.57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9,488.78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36,57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79,488.78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压减经费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6,572.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854,023.69元,占97.19%;卫生健康支出82,548.88元,占2.81%;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57,542.79元,支出决算为2,936,57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6%。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74993.91元,支出决算为167469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公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79330元,追加预算6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96.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2308.88元,支出决算为72308.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240元,支出决算为102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757,242.57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271,863.7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支出相应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1,535,990.8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公用经费221,251.7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相比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0元,比2021年相比持平。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0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 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2022绩效自评-法律援助案件补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