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发布日期:2024-09-18 10:42 来源:北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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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拟订普及法律常识和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
(四)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职能处室内设12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本级
2.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230,455.72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67,977.40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按照从严从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要求,合理追加项目经费、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230,455.7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240,254.21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真过紧日子、过真紧日子的要求,根据预算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收入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230,455.72,占1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0.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

事业收入0.000.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

上级补助收入0.0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

其他收入0.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5,230,455.7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234,979.21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从严从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工作安排,合理追加项目经费、人员经费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30,121,742.6085.5%

项目支出5,108,713.1214.5%

上缴上级支出0.000.0%

经营支出0.0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230,455.7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85,493.70元,增长6.6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事的原则,按照我局总体工作安排,追加项目经费以及人员经费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30,45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52,495.51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支出,从严从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按照我局总体工作安排,追加项目经费以及人员经费调整。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30,455.7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3874238.52元,占96.15%;卫生健康支出1356217.2元,占3.85%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828,873.97元,支出决算为35,230,455.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其中: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828,873.97元,支出决算35,230,455.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863,677.00元。支出决算为2,873,13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工资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15,393.52元。支出决算为203,82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结构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的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3,404.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支付上年余额。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的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398,7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支付上年余额。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的年初预算数为3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38,4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支付上年余额。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的年初预算数为73,800.00元。支出决算为81,824.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结构调整。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的年初预算数为25,558,170.47元。支出决算为26,857,720.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结构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的年初预算数为10,200.00元。支出决算为9,0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结构调整。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的年初预算数为1,666,817.00元。支出决算为1,907,804.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结构调整。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的年初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2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支付上年余额。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的年初预算数为1,130,815.98元。支出决算为1,061,527.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结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0,121,742.6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968,522.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人员支出相应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7,445,823.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

公用经费2,675,918.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0.00元,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0.00元,支出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0.00元,持平0.0%主要原因是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16,447.2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3,552.80元,完成预算的32.89%;较上年减少23,223.90元,下降5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支出,从严从简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16,447.2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3,552.80元,完成预算的32.89%;较上年减少23,223.90元,下降5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支出,从严从简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0,000.00元,支出决算16,447.2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3,552.80元,完成预算的32.89%;较上年减少23,223.90元,下降5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支出,从严从简。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446,096.23元,比2022减少162,443.58元,降低6.23%。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支出,从严从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6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7,6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7,6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负责人用车0机要通信用车0应急保障用车0执法执勤用车1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已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87.3万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已对0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金额0 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1.编外人员经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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