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穆司法所成功解决一起矛盾纠纷
近日,天穆司法所与天穆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工伤死亡赔偿引发的纠纷。
李某兰在接受调解期间泣不成声,其子曹某宇情绪激动,称自己家庭困难,刚刚毕业工作第二天,父亲还未看到自己挣第一份工资,还未看到自己成家立业就去世了。其父作为涂料有限公司的中层骨干,一辈子奉献给了公司,150万元的赔偿要的并不多。
司法所工作人员及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在倾听完曹某宇的讲述之后,与某涂料有限公司代理人进行沟通。在核实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首先劝解公司,鉴于其员工曹某桢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死亡,依法应享受工亡待遇,单位已帮其办理工伤保险,由单位进行赔偿。曹某桢在涂料有限公司已工作三十余年,负责技术方面的工作,为公司生产涂料技术上做出了贡献,且其家里确实困难,建议公司多进行考虑增加死亡赔偿金额。随后劝导李蕙兰母子,人已经去了,生者要坚强,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将死者安葬,公司为曹某桢已上工伤保险,经核算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