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为结对帮扶村困难户义务办理公证事项
区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坚持“统一领导,专人负责,集中帮扶,全员参与”的工作原则,以驻村干部为纽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法律资源优势,为结对帮扶村大张庄镇小杨庄村的村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受到了村民的高度赞扬。
村民孙某的母亲生前在某小学工作,多年前因病去世。随后,该学校一直向孙父发放生活补贴。由于孙某常年照顾父亲,因此孙父将银行卡交给孙某保管和支配。去年,孙父也因病去世,但其名下的银行卡里仍有1200余元钱尚未领取。孙某到银行取钱被告知由于持卡人死亡,卡内余额暂不能领取,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孙某妻子患有严重的尿毒症,每天至少要花4个小时在家进行腹部透析,巨额的医药费和夫妻二人的日常生活全靠孙某做小买卖的微薄收入来承担。1200 元钱虽然不多,但却可以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可是一想到去公证处办理手续,路途远、耗时长,准备材料复杂,孙某决定放弃了。驻村干部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向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并亲自开车陪同孙某夫妇到公证处办理手续。公证处了解了孙某的情况之后,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公证事项,同时免收了200余元的公证费。
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孙某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的妻子在一旁激动地说:“我从心里感谢驻村干部一趟一趟陪着我去准备各种证明材料,更感谢公证处给我免去了公证费用,咱司法局的同志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啊!”
接下来,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法律资源优势,适时组织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深入村民家中,向村民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通过实际行动营造小杨庄村的浓厚法治氛围,为使小杨庄村早日脱贫致富奠定基础、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