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众城调解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众城调解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赁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北辰区北辰大厦 2号楼群房2层一层,建筑面积953.5平方米,房屋年租金共计147.89785万元,包含水、电、供暖、物业(含保安保洁)。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7.89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成立调解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目标任务(通过实体化运作的方式,建设调解资源有效整合、种类丰富多样、服务统一规范、保障及时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区级调解服务中心,使区级调解中心成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主阵地和“综合性”“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成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的窗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求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第18号令)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场所须有产权证明或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之规定经调研考察,众诚调解服务中心用房考虑到区位交通便利、靠近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经区主管区长、司法局班子成员多方考察,决定租赁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 2号楼群房2层。共有包括培训室1个,档案室1个,分析研判室1个,会议室1个,调解员办公室3个,调查笔录室1个;按照矛盾纠纷类型设立调解室4个;厨卫间各1个,房屋结构能满足众诚调解服务中心需求。 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承接此项目。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 2号楼群房2层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 2号楼群房2层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天津市北辰区众诚调解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该项目通过区政府多方协调,采购人多次实地考察,比较适合服务中心业务的办公条件,符合对外办公的便利性、适应性和公众对外的方便。经过协商在价格方面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也给予一定优惠,其他费用都包含在总费用中,合理满足服务中心的需要和需求,该项目经过论证可以租赁。 | 严茹 | 河西区珠江园林管理所 | 高级工程师 |
根据市级和区级的相关会议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调解服务中心应靠近相关职能部门,应交通便利、方便群众,选取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 2号楼群房2层经政府领导和采购人多方考察,此地点之前系商业银行,解约后所属地点适合调解中心办公,无需过多投入资金装修,非常满足调解中心办公,履行职能。此外,租赁价格按照市价优惠1个月的房租,并包含水、电、供暖、物业(含保安保洁)等内容,价格较优惠,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张建伟 | 天津昊哲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本项目系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所属众诚调解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项目预算:1478978.5元,租期一年。本项目涉及办公地段,便利惠民,房屋产权归属办公适用性等问题,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1.特殊性:本项目系按照天津市北辰区司法局的相关通知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施行办公租房,以更好的适应调解服务综合性,一站式解决方案。 2.便利性:该项目办公用房选址,应考虑交通便利,靠近各职能部门,惠民利民,为民众服务的特性,成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的窗口式服务平台。 3.适应性:北辰区北辰大厦 2号楼群房2层房屋结构适合众诚调解中心办公各部门使用。同时,供应商考虑到本项目的惠民性,减免一个月租金,并全包物业服务,设备维修维护等全部费用。 鉴于以上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唯一供应商为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开发公司。 | 宋小洁 | 天津市制造技术研究所 | 高级工程师 |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3月27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4月0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北道356号
2)联系人:郭老师
3)联系电话:022-8510170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李老师
3)联系电话:022-86817396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2003室
2)联系人: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269695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关于天津市北辰区众诚调解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租赁项目公示.docx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