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龙湾标准件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案件处理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天津市龙湾标准件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案件处理情况的公示
2020年5月,我局对辖区内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水质抽样检测化验中发现,天津市龙湾标准件有限公司、天津市佰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华鑫富模具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华兴家具有限公司、天津东方金工表面涂层有限公司、恒晟普森自动化设备(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佳通塑胶有限公司、天津汉顿包装食品机械厂等8个单位部分检测数值超标,我局立即对8个单位进行立案,对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和职工进行询问和现场调查。各单位均承认其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并对违法行为制定了整改措施,承诺立即整改。
2020年6月,天津市龙湾标准件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向我局反馈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污水水质检测合格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对8个单位污水总排口排放的污水进行再次检测,确认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鉴于违法行为轻微,并积极配合完成整改,我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天津市龙湾标准件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北辰区水务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