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4 15:38 来源: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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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北辰发改投资[2023]73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新增中央投资及区级财政匹配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全长4970m设计流量为30.0m3/s该段堤防现状高度不满足河道设计标准,且无巡堤路,无法进行日常河道管理及防汛抢险的通行要求,因此,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至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左堤进行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编号:BCJCPSHKCSJ/HT-2023-01。工程内容为修复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至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左堤并新建堤顶路。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等。

2)设计标段名称:北辰区机场排水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号:BCJCPSHKCSJ/HT-2023-02。工程内容为修复机场排水河九园公路段至芦新河泵站自流闸段左堤并新建堤顶路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5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级以上(含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121日~202311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以上(含级)设计资质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以上(含乙级)设计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8121日~202311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1日16时至2023年12月8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的费用:招标文件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瑞江支行;银行账号:0302062019300133896。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目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guoyuzixun@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标室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地址:天市北辰区引河桥以东永定新河左堤1500米处联 系 人:王工电 话:022-8680411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

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37号永利大厦-1-1113

联 系 人:赵工、高工电 话:022-88368808、1301138513015522566419

邮 箱:guoyuzixun@126.com

发 布 日 期:2023年12月1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

受理负责人:王振望电话022-86804119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陈晨电话:022-263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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