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9年11月20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北辰区审计局局长 张柏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
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审计工作进行推动部署。区政府第46次、66次常务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审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区领导19次就审计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多次到审计局调研指导,现场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执行区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决议,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北辰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的要求。按照区两办下发的《北辰区关于完善审计制度的实施方案》,遵循“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狠抓审计整改。一是出台了《北辰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细化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台账,按项目逐个问题进行跟踪统计,随时掌握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坚持边审计边整改,鼓励被审计单位对有整改条件的问题即知即改,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实事求是反馈整改情况。三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60日内进行整改,60日后审计组进行跟踪回访。四是在审计回访的基础上,集中组织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2次督促落实,收集汇总相关情况。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落实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9月末,被审计单位及主管部门共整改162个问题,纠正问题金额16.09亿元,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110条。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问题。区财政局召开协调会,要求各科室积极与市财政局对接沟通,了解市财政局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额度及相关信息,并将资金全部编入年初预算。
2.关于区级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2018年市财政局下达第二批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造补贴资金120万元,涉及我区四家企业。区财政按照区金融局申请对1家股改企业配套区级资金30万元。其他3家股改企业由于不符合享受区级补贴的条件未进行资金匹配。区财政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
3.关于2018年区财政局批复各部门预算中均未包含政府采购预算问题。区财政局于2019年对政府采购预算进行补批。
4.关于对外借款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对外借款未按期收回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9年7月、9月,分别向区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和有关单位下发催告函,收回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土地整理中心借款8.7亿元。2019年9月与区土地整理中心、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区开发区管委会3家单位续签借款手续。针对区属预算单位与区财政局间对外借款记录不一致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9年10月9日向区城投公司下发了规范财政借款财务核算的通知,尚未有调账结果。
5.关于财政绩效评价范围窄、金额小问题。区财政局于2019年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正在对2018年重点项目支出及预算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进行财政绩效评价。一是对15个单位的19个重点项目,评价金额31.61亿元。二是整体支出涉及4个单位,评价金额9.48亿元。2019年8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各预算单位报送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将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已草拟《关于北辰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北辰区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正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专项资金未专账核算问题。区教育局对各幼儿园开展了专题培训,明确资金核算和管理要求,涉及的31家幼儿园已开立银行账户,待专项资金核算使用。
(三)部门预算执行联网批量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率低于30%和项目支出结转超过两年的问题。涉及的22家单位,整改金额5217.78万元,其中上缴区财政764.42万元、支出4453.36万元。
2.关于房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涉及的2家单位审计期内已将房租收入12.35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3.关于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国库问题。涉及的3家单位已将资产处置收入2.12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4.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涉及的28家单位积极整改,对往来款挂账资金进行了清理,整改金额1465.22万元,其中16个单位全部整改完毕,其他单位正在整改中。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出问题,区环境局积极整改:针对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一期(九园公路桥)项目未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的问题,对后期建设项目加强审批管理,4个自动监测站项目已履行立项审批手续;针对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监督检查范围不全的问题,制定了《北辰区2019年畜禽养殖环境执法工作方案》,已检查9家次畜禽养殖单位;针对部分医疗废弃物转移手续备案不全的问题,制定了《北辰区2019年医疗废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1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下属监测站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的取得、保管、上报等环节未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的问题,在加强日常查看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对比检测,及时发现问题;针对本环境辖区公办医院环境监察范围未全覆盖及个别检查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2019年重点污染源监察工作方案》,对5家二级以上医院、20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检查。
2.关于第一轮困难村帮扶政策落实与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问题。2018年7月区帮扶办出台了《北辰区支持新一轮结对帮扶困难村发展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困难村帮扶资金监督和管理。2019年5月区农业农村委、区帮扶办组织涉及大额资金支出问题的西堤头镇、双口镇及青光镇进行整改。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辰兴公司围绕潞江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等7个道路工程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1.关于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审批手续不齐全问题。潞江东路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登记函》,用地批准书正在办理中;龙门东道跨北运河桥梁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正在办理中;新峰路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正在办理中。
2.关于未制定相关制度问题。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进行了增加补充,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项目资料保存管理职责。
3.关于项目印花税均未计入“在建工程”科目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进行了调账处理1.97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涉及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区建设开发公司)和惠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两个单位。
惠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针对担保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管理不严格,代偿资金比例大、存在资金损失风险的问题,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办法,规定担保项目审核需经“担审会”和“经理办公会”通过。制定了《公司代偿报告制度》,明确发生代偿后,要按照《信贷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追偿程序。
区建设开发公司围绕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1.关于机制制度上存在的问题。针对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与区建设开发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职责不明的问题,正在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待改革完成后可解决。针对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已拟定内部审计制度,正在委托第三方进行修订。
2.关于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针对2017年3月区建设开发公司参与建设的瑞景居住区(江南春色花园)项目被合作方以低于当时同等房屋成交价格销售58套的问题,于2019年3月与合作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按股权比例确认区建设开发公司所得利润。针对代建的7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结算的问题,2个项目已完成结算,5个项目正在审计中。
3.关于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针对资产产权不明晰,部分房产在其他单位和个人名下的问题:一是29套在其他单位和个人名下的房产中,3套已过户到区建设开发公司名下,20套待补交完房产税后办理过户,剩余6套正在协调或起诉中。二是被他人使用的26套无房产证房产中,2套经法院判决胜诉,2016年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因暂不具备执行条件裁定终结执行程序。另外24套房产,区政府于2019年5月召开第五十次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汇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华云大厦5套被他人使用的房产中,2套已向法院起诉并胜诉,法院正在执行;3套由于没有占用人的信息,法院不予立案,正在处理中。四是将价值6.73万元2部车辆入账管理。
(2)针对部分资产闲置问题,已出售公产房15套,售房收入923.91万元。新出租3户,面积为3283平方米,取得履约保证金11.38万元。
(3)针对部分用于出租的房屋未转固定资产问题,已将瑞景商业区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账管理,金额6.32亿元。
4.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将6个账户入账核算;针对公司内部债权债务存在差异问题,待宏佳安居公司还迁房屋用途全部确定后,将及时进行核对;针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收回为个人代垫资金15.84万元;针对向编制内人员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单位领导班子已退还违规所得11.76万元。
(七)部分单位经济责任及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的10个单位对查出问题高度重视,制定措施积极整改,纠正问题金额6301.78万元。其中:1个单位缴纳税费0.58万元,1个单位与税务部门沟通将补交税费,1个单位已将房租收入上交财政;5个单位追回违规支出10.39万元;2个单位将应缴国库款642.84万元上交财政;4个单位补记固定资产113.18万元,1个单位正在办理资产调拨相关手续;相关单位清理往来款、并账清理资金上交财政等5534.79万元。
各单位在整改过程中采取完善制度、召开会议、聘请第三方等方式,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果园新村街、区环境局制定修订了固定资产、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相关制度;区水务局采纳审计建议将人员经费支出核定与发放实现分离;果园新村街、区建委等单位聘请第三方对固定资产、往来款进行清查;西堤头镇、区建委、果园新村街、瑞景街等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召开会议研究整改事宜。
关于向区纪检移送的3件问题线索,1件已初核并立案审查,正在审理中;2件正在进行初步核实,尚无初核结论。关于向主管单位移送的2件问题线索,区财政局针对原体育局会计凭证丢失的问题下达了处罚决定,区文旅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2名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针对棋类协会财务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文旅局对下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关于向被审计单位下达的2份审计决定,已全部执行,上缴财政资金577.39万元。
三、进一步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严格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落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及时制定审计整改计划,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控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切实抓好整改,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责任,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二)严格落实审计机关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北辰区审计局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实行“挂销号”制度,细化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台账,按项目逐个问题进行跟踪统计,随时掌握问题整改情况,推进审计整改闭环。对整改难点问题要重点监督、紧盯不放,将整改落实不力的作为问题线索及时报送区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确保审计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及时向区人大报告整改结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全面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三)政府各部门形成联动整合机制。坚持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协调、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作用。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审计工作经费。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在问题协查、问题线索移送、督促审计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