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北辰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天津市北辰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天津市北辰区审计局局长 徐继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北辰区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北辰区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审计委员会和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审计工作。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主要涉及区级预算执行、部门及镇级预算执行、重点民生政策和资金、国有企业、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国有资产审计等重点内容。现将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4.75亿元,总支出140.92亿元。结转下年13.83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1.53亿元,总支出148.63亿元,结转下年32.9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494万元,总支出1517万元,结转下年977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末,政府债务余额419.21亿元(一般债券89.32亿元,专项债券329.89亿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券92.03亿元(一般债券43.29亿元,专项债券48.74亿元)。2023年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政府债券本金71.39亿元,其他方式偿还0.27亿元。2023年偿还政府债券利息10.65亿元。
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能够贯彻新发展理念,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加快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成立北辰区财会监督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北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与区审计局建立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形成财审监督合力。
二、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工作紧紧围绕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聚焦贯彻落实财政领域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促进财政政策落地生效。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体系,推动建立现代预算制度,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批复率低。2023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085万元,但区财政年初仅批复区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9.50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的7.65%。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时,未包含个别部门监管(所属)的企业。
3.教育专户预算管理不规范。区财政管理的教育专户当年收入1053.22万元,支出876.47万元,未按要求纳入教育系统预算管理和财政“一体化”管理。
4.财政专户未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截至2023年末,区财政管理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账面余额38.06万元,但银行对账单余额为37.72万元,差额0.34万元为账户维护费等未记账。
5.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中核算的市拨涉农资金余额1103.10万元,截至2023年末,尚有1018.26万元长期挂账。
(二)部门及镇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大张庄镇、区住建委、区文旅局等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关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落实情况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不规范。4家单位部分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某单位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未细化到基层单位;3家单位部分项目绩效自评不真实;2家单位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2.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5家单位共计7082.13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3.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不规范。2家单位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及某单位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不符合上位文件规定;2家单位不相容岗位未分离;3家单位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某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租车未经区公车管理部门批准、个别储备地块未签署临时用地协议。
4.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某单位超标准列支职工体检费、在往来款中列支费用;2家单位货币资金账实不符、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某单位140.81万元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违规使用职工个人工资卡核算食堂费用、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票据管理不规范;某单位违规出借资金3940万元。
(三)重点民生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中关注资金使用合规性、政策落实、产生的效益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1.就业补贴政策执行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某单位违规发放2所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和4家企业法人一次性创业补贴共计1.70万元、违规认定2名出资办企业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不及时。某单位2个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62.77万元未及时拨付。
3.未按规定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家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相关制度。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建开公司、辰融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关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内控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到位。某公司出资500万元与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中铁城乡公司(持股50%),但未对该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某公司部分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付款时间早于集体决策时间、未经审批签字即付款;2家公司未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某公司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人数设置监事。
2.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某公司应收账款未计提减值准备、贷款核算时,未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某公司多记开发成本11.45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对退役军人优抚安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府债务等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同时在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某单位未指导信泰测绘公司完成脱钩和股权划转工作、未监管指导科园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保留企业层级要求,压缩企业层级。
2.退役军人技能培训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某单位与无相关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协议、未及时公开签约培训机构等相关信息。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开展区级预算执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以及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中,重点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企业资产审计问题。截至2022年4月末,某公司所属北辰大厦有13套房产和原天下一喜大酒店处于闲置状态,面积为3.80万平方米;某公司投资创维海河基金1.20亿元,但创维海河基金未按合同约定达到投资北辰区企业5倍的预期目标;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某公司欠收部分单位租金1145.82万元。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问题。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某镇部分农村沟渠入河排水口门水质不达标,河道堤岸日常保洁、黑臭水体日常养管不到位。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计问题。2家单位欠收土地、厂房租金合计269.43万元;某单位核酸检测仪器等资产闲置;某单位部分专户资金978.29万元闲置;7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履行资产调拨手续等问题。
三、加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措施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区财政要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原则,合理控制支出规模,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切实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二)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推动《天津市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合理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持续强化“管经济发展必须管经济安全”的责任意识,压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发挥部门内部审计作用。
(三)强化协同贯通,构建审计“大监督”格局。
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协同贯通,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成果共享、完善重大问题共同研判会商机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反馈审计结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扩宽监督思路和招法,打好监督贯通“组合拳”。
(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准确划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类型,明确整改时限,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及时通报审计发现典型案例。各部门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建设。
(五)压实部门主体责任,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部门要将防范化解全口径债务风险作为“一号工程”,积极筹措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严防违规举借债务。要充分发挥审计专业性强、触角广泛、反应快速的优势,推动监督关口前移,预警经济安全风险,牢牢守住经济安全底线。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完成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意见,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和关于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导和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助力北辰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