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16-06-20 15:2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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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市环保局《关于报送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进展情况的函》(津环保便函〔2015〕98号)的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拟定的天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借鉴历年行动经验,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区委督查办、区发改委、环保局、工经委、建委、市容委、农委、质监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北辰分局、卫生局、审批局、规划局、国土局和各镇、街、开发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联合检查组,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同时制定了《北辰区环保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街责任制安排意见》,实行局领导包镇街责任制,全面负责包镇街大检查的组织、督查、落实工作。2015年全年,各镇、开发区共完成自查企业3000余家;联合检查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出动车辆400余车次,检查企业321家,立案处罚违法排污企业23家,责令停产并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17家,关闭搬迁4家,完成整改12家,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2件。

  (一)全面检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区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掌握全区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如化工、印染、电镀等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环境风险隐患情况。重点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涉重工业企业、废水废气重点源以及危险废物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重点排放废气污染物企业10家;重点排放废水污染物企业11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企业6家;重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检查19家。

  (二)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制定并印发了《北辰区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动员部署、集中申报和排查、全面整改、督查总结四个阶段,有序推进本次环保专项行动。从今年初开始,各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清理。截至目前,共计排查上报完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数量为143个,其中未批先建115个,未验先投28个,后续将逐步对企业开展环评备案工作。对于不符合环保备案要求、污染物无法达标排放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督促整改。

  (三)排查并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历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在2015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中,我区将排查并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作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部署。经过全面排查,未发现有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或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等“土政策”的存在,相关情况已按要求由区政府办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

  (四)督查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突出环境问题。以群众举报为线索,将环境信访与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将矛盾化解与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相结合,从源头上减少环境矛盾的产生。2015年,我区共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投诉1672件,其中8890便民热线906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372件;市局信访办33件;区信访办16件;政民零距离65件;区委督查办17件;“四清一绿”指挥部13件;区长热线57件;个人来信10件;一般电话152件;其他31件。做到了信访件处理率100%,反馈率100%,全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非正常上访情况。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巩固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成果,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按照环保部和市局安排部署,结合地方特点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跟踪督查”相结合。加强新《环保法》配套办法专项执法,重点查处涉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行政拘留等环境违法行为,梳理并曝光一批典型的环境违法案件。

  (二)深入推进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动协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安环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全市各级环保公安部门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提高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震慑力。

  (三)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根据市环保局《关于报送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进展情况的函》(津环保便函〔2015〕98号)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落实我区各级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整合辖区内负有环保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及其相应的环境监管资源,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划分环境监管网络,建立“全面覆盖、层层履职、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络化环境监管体系。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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