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14:12 来源: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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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重要指示精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各项工作,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 坚持“效能”导向,提升依法执法水平

(一)持续开展法治建设,着力解决“三项制度”短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身着国家规定的统一执法服装,做到双人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切实做到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加强事后公开,严格按时限进行公示处理,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震慑作用。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执法过程中每人佩配执法记录仪,做到全过程记录,并配套建立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站,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使用《天津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记录和数字化归档管理。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案件审议会制度,确保每个案件都在审议会上通报案情,集体商讨适用法律、处罚情况,同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明确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会前由承办机构提出建议,并经法制审核人员审核确认,对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审核人员制作《法制审核意见表》,切实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保障各项事务合法合规开展审核。审核行政处罚法律的适用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的合规情况,协助处理相关诉讼。

(二)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严格规范行政处罚

一是贯彻落实《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每月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行政处罚案卷各一份,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审及打分,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内部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二是持续落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商议制度》,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商议会议,充分采取差异审慎的原则,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严格规范调查行为,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强化了执法内部监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践行《天津市环境行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切实把打击严重违法行为与禁止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结合起来,注重理性执法、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严格执行统一适用程序、认定标准,打通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免予处罚”制度落地生效。全年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三)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持续优化执法方式

为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按照《天津市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拓展非现场执法手段,广泛运用大数据平台、无人机、走航车等手段开展执法检查,有效提升科技治污水平。一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对重点企业污染源的自动监管,及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反馈。二是不断探索完善“三监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天眼平台作用,以在线监测、分表计电、雷达扫描等科技手段为“眼线”,24小时全天候、全时段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自觉遵法守法,确保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二、加大“执法”保障,有序推进专项执法检查

2022年共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900余家次,因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立案36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8起,共处罚款170余万元。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专项行动提高执法效能

为落实《天津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北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一是重点行业专项检查,针对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二是锅炉专项检查,结合第一、四季度随机检查名单,开展锅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器运行情况及达标排放情况,同时对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建设、联网验收、运营维护和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企业守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专项捡查,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涉VOCs污染源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全区涉VOCs污染源执法检查工作。重点针对14家重点排放单位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二)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涉水排污单位的环境执法力度,推进我区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按照《2022年天津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随机检查、信访处理等日常工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涉水重点企业、农村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开展专项执法检,进一步加强对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强化水污染源监管水平,严格水环境管理,落实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筑牢土壤安全防线

按照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重点对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污染状况自行监测等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做好污染地块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形成闭环。

强化危险废物及自动监测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1.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持续对危险废物经营和产生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秉承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年共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3起涉危险废物刑事犯罪,1起涉危险废物行政拘留案件,其中1件涉嫌无证处置并倾倒危险废物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1件涉嫌无证收集、贮存、处置废机油的案件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典型案例全国通报表扬。

2.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

2022年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检测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对重点企业污染源的自动监管,严厉打击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劣违法行为。重点针对14家重点排放单位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五)构建排污许可监管体系,严查排污许可违法行为

2022年按照要求,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开展线上核查,强化执法人员排污许可证审阅能力。在日常检查过程中,依托“双随机”企业名单,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对“登记事项”、“许可事项”、“环境管理要求”等内容,结合排污单位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等材料开展现场检查。

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度,按照《2021年北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定期对引滦输水明渠(北辰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天津干线(北辰段)两侧保护区、万人千吨(青光村、刘安庄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巡查,梳理问题点位,依法依规全面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七)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措并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022年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落实相关抽查检查执法任务。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天津市“双随机”联合检查工作,重点对企业环评手续、排污许可、涉气、水、危废等内容进行检查,并按照时限完成信息公开。

三、强化“服务”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谁执法谁普法,营造守法环境

为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定期对全体执法人员及企业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局官微设置“以案释法”专栏,全面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制作环境管理工作明白纸,将环境执法检查的要点、企业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疑点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逐一列出汇总,在执法检查中下发给企业,切实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能力水平。

(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

制定实施《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推进全程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执法过程中全程说理式执法办案模式,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意见表达权、案情知情权。现场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制作《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情况反馈单》,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反馈检查情况、问题建议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2022年立案处罚的所有案件均未发生逾期未缴罚款的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为近几年来首次,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说服力。

四、树牢“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市、区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区生态环境局扎实开展北辰区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履行相关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地。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指导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准确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自行处置利用等情况,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指导督促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组织各镇街、开发区填报“危废专项治理”,并与相关企业签订危险废物承诺书。二是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及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0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三是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以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突出创新赋能,推进执法服务一体化

在日常执法中充分发挥在线监控、工况用电、视频监控、热点网格、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技术手段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程序,健全精准发现问题机制,不断创新执法方式,使非现场执法成为监督执法的重要手段和利器。同时积极的从单一的监管执法向监管、帮扶并重转变,推进“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贯彻落实全程说理式执法的办案模式,通过事前释法、事中明法、事后帮扶的手段,切实提高行政相对人环保守法意识、提高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认可度、提高行政相对人环保管理水平,更加主动的把生态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

(二)一以贯之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办好执法自己的事,着力推动解决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的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计划深入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碧水保卫战专项执法、净土保卫战专项执法、危险庞物及自动监测违法犯罪专项执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以高水平环境保护确保环境安全形势稳定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按照生态环境系统安全权责,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持续巩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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