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量。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执法部门为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置机构为党建办(综合办公室)、执法综合室和四个大队,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队伍共有编制33人,目前实际在编人员25人,在岗21人。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400余家次,立案100余件,下达处罚决定50余件,处以罚款200余万元。接到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1600余件,均已全部办结。
二、推进工作情况
一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案件调查取证、证据认定、审核和收集规范,办理程序合法。强化案件审议会制度执行,严格按照承办机构提出建议、法制审核人员审核确认、案审会集体商议决定程序开展,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保证执法决定合法合规,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二是统筹推进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执法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同步实施、贯穿全年。检查涉VOCs企业200余家次,帮扶指导企业60余家次。全力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着重追踪回溯实际生产状况,对重污染天气期间违规生产“零容忍”,检查120余家企业,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开展移动源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着重对施工工地、重点用车单位、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抽测,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
三是统筹推进碧水保卫战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推进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抽查水排污重点单位、涉重金属、酸洗以及食品加工单位达标排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严查废水直排、暗管偷排以及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检查涉水企业148余家次,开展监测70余家次,同时定期巡查引滦明渠、南水北调、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守牢水安全底线。
四是统筹推进净土保卫战和固体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坚持“提前谋划、增强能力、扎实检查、注重宣教”方法,全年着重对污染地块及风险管控与修复地块、土壤重点监控单位、涉重金属排污单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地下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秉承“双打”威压态势,强化“刑行”衔接,对可能存在溢流、偷排、倾倒行为的点位,强化与属地和公安部门的合作,全年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200余家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五是统筹推进辐射安全监管。以区域辐射安全为目标,开展核与辐射利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依据《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分级管理原则,对使用涉放射源(四五类源)及三类射线装置企业开展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业36家次,对未办理辐射安全许可的行为依法处理。
六是做好各级环保督察执法保障工作。坚决扛起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实行“清单管理、调查处理、整改反馈、汇总上报”工作流程,逐一确保问题调查、处理、整改三到位,2024年收到各级环保督察通报问题100余家次,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违规问题按要求督促整改。
七是落实双随机执法监管模式。依照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定,按比例确定抽查单位名单,重点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等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全年共开展349个检查任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八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持续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践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机制,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反馈检查情况、问题建议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要求,对首次发现、违法后果轻微的依法免于处罚,并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问题,防止以罚代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收集整理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全面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重点镇域、重点行业加强培训频次,拉进政企距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支队装备使用管理制度,补充报废、更新的具体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研讨等业务培训,对法条适用、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案卷规范等进行剖析讲解,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掌握,提高在执法检查中的运用能力。
二是注重战练结合,深化执法大练兵活动。以执法大练为契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水平。2025年将以“针对性强,易学实用”的特点,战练结合的方式,紧紧围绕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上进行实战练兵,狠抓大案要案线索收集,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动,从严从快打击涉危、涉气、涉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案件。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科技赋能,强化非现场监管设备运用,依托污染物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等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实现预警监管,综合运用无人机、走航车、便携式监测仪、红外线感应等辅助技术设备实现现场溯源,提升科学发现问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