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大力开展2016年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美丽天津一号工程[2016]17号文件要求,为推动老旧车淘汰步伐,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北辰区大力开展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
区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结合北辰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北辰区2016年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方案》,落实了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明确了提前淘汰补贴、严格监管执法相结合的治理模式,确定了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绿标车为老旧车淘汰治理范围,全面摸清了辖区内老旧车辆底数,按比例将淘汰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开发区,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7750辆老旧车的淘汰任务。
二、落实补贴政策
按照《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通告》要求,明确了补贴范围,指定2016年8月1日至11月1日为补贴受理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老旧车辆分为重型营运载货汽车、重型非营运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等十大类,落实3500-50000元不等的分类补贴标准。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电视台报道、印制宣传挂图、悬挂标语、发布环保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车污染防治工作,向公众解读相关政策制度,详细说明广大车主所关心的政策补贴标准、申请淘汰流程、拆解公司信息等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车主主动淘汰老旧车辆。
四、强化监管执法
区环保局联合公安交管北辰支队、区运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上路执法检查和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入户排查。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排查并依法报废注销;严格营运老旧车营运证管理,确保完成年度出租车报废更新;严厉打击无标车、无牌车、报废车上路行驶;严厉查处老旧车超标排放,以及车辆违反限行规定、不按规定路线或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确保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