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办理须知
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已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核发管理标识并注明排放检测结果,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将管理标识粘贴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显著位置。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已在本市进行信息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一、申请流程
1.在线领取材料:申报材料分为企业类和工程类,企业或工地负责人自行下载对应材料,打印填写。
2.提交纸质材料:现场提交填写完整的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双辰中路5号北辰区生态环境局723室。
3.网上填报:现场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分配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用户登录网址http://www.taep.org.cn:8281/#(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信息完成点击提交,待审核通过。初次登录需修改初始密码。(修改后的密码勿遗忘)。
4.现场检测:网上审核通过后生态环境局安排现场检测,检测前会电话告知。(申办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申办机械进行尾气检测,凭检测报告领取标识,机械检测日期不超过申办日15个工作日。)
5.领取环保标识:现场检测通过后到区生态环境局723室领取环保标识。
二、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
企业类: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非道路移动机械自持企业申报承诺书、③授权委托书、④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卡、⑦机械彩色照片(左前、右后、正前、机械铭牌,4张照片打印在同一张A4纸)
工程类:
①项目方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施工机械申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工程类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卡、⑤机械彩色照片(左前、右后、正前、机械铭牌,4张照片打印在同一张A4纸)⑥建筑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备案表(所有机械环保标识申领完成后填报)
备注:上述纸质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的问题,请您拨打电话“26390813”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