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1-2023年北辰区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QZB-2021-D-00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1-2023年北辰区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QZB-2021-D-00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2023年北辰区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3楼会议室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ZB-2021-D-0003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北辰区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0万元
最高限价:8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800 | 800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项目名称:2021-2023年北辰区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服务项目 ,其他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涉及有关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及节能、环保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规定及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最新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 5.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的票据证明(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6日到 2021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3楼会议室2
方式:电汇或直接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3楼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购买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以现金形式支付,携带U盘) 2、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和包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serafina_tj@163.com) 注: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注:自缴纳文件费用(标书费500元)之日起,需要开具标书费发票的单位,须在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票,过后不予补开。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联系方式:26810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西青道70号3楼
联系方式:022-2310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煜
电 话:18622114969
超千(天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