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png 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辰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6:0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商务局
字号


北辰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商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保持信息公开积极态度。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扩大信息报送和宣传范围,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丰富充实。

二是持续深化信息公开程序。推动信息公开制度发展,严格依照有关程序进行信息筛选,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可靠。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路径。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把解决问题的思想日常化、习惯化,确保公开信息直接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进展的同时仍存在部分不足,如:发布内容排版布局有待改善、部分涉密商业数据不能公示、部分信息发布缺少细节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学习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上报,加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和答复工作严谨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1月19日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