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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0:42 来源:北辰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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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众了解政府统计工作的直接途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推进统计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规范统计数据发布管理。修订完善《北辰区统计局对外发布和提供统计数据管理制度》,确定了责任科室,并就对外发布和提供的数据质量、安全审查、发布渠道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统计数据安全管理,规范对外发布和提供统计数据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全面公开年度统计资料。在北辰政务网的数据发布平台上,公开《2022年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年鉴》,内容涵盖公众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年度数据,既包括各专业统计年报结果,又包含专业部门统计数据,内容丰富详实,真实准确反映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及时发布进度统计数据。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对重要节点重要数据的把握,提升数据发布时效,实时更新主要进度指标数据。每季度发布北辰区GDP相关情况,每月发布全区工业、商业、服务业、投资领域等各行业经济指标进度数据,有效满足各单位和公众对进度统计数据的需求。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时效,高效及时回复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严格把关,做到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确保群众满意。

2023年,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北辰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55条,“北辰微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90条。通过及时受理、真诚沟通,依规办理并按时答复依申请公开5次,保障了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另针对各部门个性要求,累计提供相关统计数据服务6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发布统计数据时效性不够及时,统计数据解读分析内容不够新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再理解再认识再落实,立足统计工作实际,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不断提升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坚持把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准确发布更多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统计数据和解读;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在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以及准确度的基础上,注重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信力;三是加强政府公开工作相关账号、微信公众号管理,做好安全审查,强化执行力,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天津市北辰区统计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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