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13 14:06 来源:北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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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主体情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具有退役士兵权益保障的执法职能,按照权责清单共有3项行政处罚职权,双拥科承担对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对违规骗取优待的处罚。综合安置科承担对违规进行退役士兵安置的处罚。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2023年度因岗位调整新增执法人员1人,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人。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3年开展行政检查4次,无行政处罚案件发生。

4、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年初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按照制订的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节点执行完成行政检查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参照区有关标准要求制定《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试行)》等13项制度(试行)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权责清单和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和行政执法情况等事项已在北辰区政务公开网及相关执法网站及时公示。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决策规则。由科室负责同志陈述拟定事项,分管领导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在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文件审查。帮助指导起草法律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2、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我局有行政处罚事项3项,分别为:不履行优待义务的处罚、对违规骗取优待的处罚、对违规进行退役士兵安置的处罚,2023年无行政处罚案件发生;行政给付事项6项,分别为:残疾抚恤金的给付、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定期抚恤金给付、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定期定量补助金的给付、烈士褒扬金的给付,共发放42700笔,共计5732万元。按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对退役军人服务站执行行政检查任务,对退役军人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检查享受抚恤优待待遇所出具的证明证件等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按照“全程留痕、责任可溯”要求,及时做好结果记录和平台录入归集,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2023年完成行政执法检查4次。

3、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行政执法人员3人,均按要求完成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天津干部在线学习等有关培训任务并考试合格。

4、执法监督情况。现有10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给付6项,行政处罚3项,其他1项。权责清单通过北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的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行政执法平台上传公示,并安排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平台归集的日常事务。本年度无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存在问题

由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特殊性,截至目前,我局无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没有作出行政处罚执法决定,缺乏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执法队伍缺乏锻炼,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持续紧盯国家即将制定或修订出台的退役军人有关法规制度,及时跟进制定属地化落实措施,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政策,对标国家和我市“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依法依规行权,依章依纪办事,畅通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来信来访渠道,压实“属地管理、辖区负责”责任,依托镇街、村居两级服务站,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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