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北辰卫消罚〔2019〕001号)

发布日期:2019-10-21 00:00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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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内容全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北辰卫消罚〔2019001号)

案件名称

叮当智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第一店经营的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北辰卫消罚〔2019〕001号

行政相对人

叮当智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第一店

处罚事由

叮当智慧药房(天津)有限公司第一店消毒产品专柜售卖的北儿牌新肤乐霜植物草本抑菌膏的标签未标注有效成分含量和生产企业邮编;可孚成人纸尿片的标签未标注生产企业邮编;衡洁牌碘伏消毒液的标签未标注生产企业邮编,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的要求。

处罚依据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191017

行政处罚结果

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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