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0 11:54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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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天津北辰康恒诊所未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等案

行政相对人

天津北辰康恒诊所

处罚事由

2021年3月8日,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广场道12排4号的天津北辰康恒诊所未对所有入院人员核验二维码;未逐一对所有入院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

处罚依据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处罚。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138

行政处罚结果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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