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 天津北辰康恒诊所未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等案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北辰康恒诊所 |
处罚事由 | 2021年3月8日,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广场道12排4号的天津北辰康恒诊所未对所有入院人员核验二维码;未逐一对所有入院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二款;《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二款;《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1年3月8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