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1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宸(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
天宸(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案 |
行政相对人 |
天宸(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罚事由 |
2024年2月1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京福公路东侧优谷新科园136—3,4—一层二层的天宸(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委托深圳市施尔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消毒产品天目宸牌眼睑清洁湿巾和目润牌眼睑清洁湿巾的标签上均标注有“抑制细菌和蠕形螨的滋生,缓解眼部不适”。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4年2月1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