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卫生室

发布日期:2024-11-08 10:02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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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案件名称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行政相对人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卫生室

处罚事由

2024年10月31日检查发现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市场老年协会旁的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刘快庄村卫生室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2ml:0.3g)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处罚依据

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处罚。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行政处罚结果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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